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提交材料说明
一、再审申请书六份,每增加一个当事人加一份
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:
(一)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、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;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址和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;
(二)原审法院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、理由;
(三)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、理由;
(四)具体的再审请求。
二、原审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各四份
三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的生效证明一份,生效证明(原件)需注明具体生效日期;
四、当事人身份证明及诉讼代理人委托手续
(一)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: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(二)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;
(三)委托诉讼代理人,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出具委托书,诉讼代理人为自然人的,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;委托律师的,须出具律师事务所公函。
注:1、民事、行政案件需在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以内申请再审;刑事案件需在刑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诉。2、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为打印版且清晰工整,否则予以退回。
递交申请再审材料之后的相关事项
申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、行政再审案件:
请申请人在递交再审材料的30日之后,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查询所递交的案件的进展情况。
申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:
请申请人于递交再审材料之后与王老师联系查询案件进展情况。电话:695201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