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起诉状(民间借贷)
原告:姓名、性别,出生年月日,民族,住址,身份证号,电话。
被告:姓名、性别,出生年月日,民族,住址,身份证号,电话。
诉讼请求:
1、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元及利息(自 年 月 日计算至判决确定之日止,按月利率 %);
2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事实与理由:
年 月 日,被告 因 需要从原告处借款人民币 元,约定借款期限至 年 月 日,月利息 %。当日,原告通过 银行账户向 转账 元整,被告 出具《 》并签字,被告 在《借据》上签字(盖章),承担担保责任。借款到期后,被告未按期还款付息,后经被告多次讨要,被告一再拖延至今。被告拖欠还款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(生活),为维护合法权益,特向贵院提起诉讼,请求依法判如所请。
此致
郑州市 人民法院
具状人:
年 月 日
民事起诉状(交通事故)
原告:姓名,性别,民族,出生年月日,身份证号,住址,电话。
被告:姓名,性别,民族,出生年月日,身份证号,住址,电话。
被告:公司名称,住所地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电话。
法定代表人:姓名,职务。
诉讼请求:
1、被告XXXX赔偿原告损失XXXXXXXX元;
2、被告XXXXXXXX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;
3、被告XXXXX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
事实与理由:
20 年 月 日 点左右,被告 驾驶豫A 牌小汽车沿 自东向西行驶至 路口与驾驶电动自行车自北向南行驶的原告相撞,造成原告受伤,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经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,被告 负事故主要责任,原告负次要责任。被告驾驶的机动车在被告 投保交强险和 万元商业三者险。原告因车祸住院治疗 天,产生经济损失,现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,为维护合法权益,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,特向贵院起诉,请予判决。
此致
郑州市 人民法院
具状人:
年 月 日
离婚起诉状(离婚)
原告:李丽,女,汉族,1975年9月10日出生,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XX路与XX路XX小区13号楼14层1402号,电话:12345678901。
被告:张明,男,汉族,1971年9月15日出生,住郑州市金水区XX路32号院21号楼14层1403号,电话:10987654321。
诉讼请求:
1、解除原、被告婚姻关系;
2、婚生子张小明由原告抚养,被告按月支付张小明抚养费1500元;
3、原告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XX路与XX路XX小区13号楼14层1402号归原告所有;
4、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
事实和理由:
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5月21日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明(9岁)。
由于原、被告均为二婚,婚前缺乏了解,婚后没有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。缔结婚姻不易,本应互相扶持,但随着时间推移,被告渐渐冷落原告,不再关心原告和孩子的生活与感受,还时常对原告拳打脚踢,导致原、被告自2015年9月分居至今。现夫妻感情已完全、彻底破裂,夫妻关系名存实亡,双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。为了维护原告和孩子的合法权益,故起诉至贵院,请求法院依法判如所请。
此致
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
具状人:
年 月 日
民事起诉状(买卖合同)
原告:郑州 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,住所地:郑州市金水区 。
法定代表人: ,职务总经理,电话: 。
被告:李 ,男,汉族, 年 月 日生,住开封市 ,身份证号: ,电话: 。
诉讼请求:
1、被告立即支付货款 元及利息(以35787元为基数,自2017年11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);
2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事实与理由:
原告与被告为商业伙伴关系。双方签订《 供货合同》,约定原告向被告供给 等货物,将货物自 送至被告经营的 。合同签订后,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了货物,被告也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。经双方确认截止20 年 月 日,被告欠原告货款 元。经原告多次索要,被告在支付了 元后,剩余货款 元未再支付。被告的违约行为对原告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极大不便。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,特向贵院起诉,请求依法判如所请。
此致
郑州市 人民法院
具状人:
年 月 日
民事起诉状(遗产继承)
原告:李XX,女,汉族,1964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XXXXXXXX,电话: 。
被告:李XX,男,汉族,1952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,电话: 。
被告:李XX,男,汉族,1958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XXXXXXXX,电话: 。
被告:李XX,男,汉族,2000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X,电话: 。
法定代理人:张XX,女,汉族,1965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XXXXXX,电话: 。
被告:李XX,女,汉族,2005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XXXXXXXXXXXX。
法定代理人:张XX,女,汉族,1965年XX月XX日出生,住郑州市XXXXXXXX,电话:13838255077。
诉讼请求:
1、请求判令位于XXXXXXXXXX的房屋归原告继承所有;
2、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。
事实与理由:
被继承人李XX与李XX(已于2005年XX月XX日去世)婚后生育子女如下:被告李XX(长子)、被告李XX(次子)、李XX(幼子,已于2007年XX月XX日去世)和原告李XX(女)。李XX与配偶张XX婚后生育子女如下:被告李XX(子,17周岁)和被告李XX(女,12周岁)。
被继承人李XX于2017年XX月XX日去世,现留有遗产如下:位于XXXXXXXXXXXX的房屋。
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,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,上述遗产应由原、被告法定继承。
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特向贵院提起诉讼,请求依法分割遗产。
此致
郑州市 人民法院
具状人:
年 月 日